资助科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吉林省的各项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校各项大学生资助政策。

2.建立并完善奖、助、贷、勤、免、补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组织各学院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

4.监督各学院有关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草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方案。

5.做好国家和吉林省的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学费减免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6.负责做好各类社会助学项目的管理、协调及发放工作。

7.积极开拓社会资助新渠道,协助学校基金会做好各类奖助基金的管理工作。

8.配合在校生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协调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9.负责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和完善大学生诚信档案。

10.做好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工作。

11.负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调整和勤工助学酬金发放工作。

12.做好本校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学生学费的催缴工作。

13.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存档工作。

14.定期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进展与落实情况。

15.办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吉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办的其它事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