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参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一竞技平台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试行)》,根据《一竞技平台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与绩效考核分配工作方案》,为做好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学校专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第三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依据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年限、工作业绩,以及所具备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对专职辅导员聘期任务进行考核。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共设置9个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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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聘 岗位 |
二级部门聘用岗位 |
职务级别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岗位等级 |
专业 技术 四级 岗位 |
专业 技术 五级 岗位 |
专业 技术 六级 岗位 |
专业 技术 七级 岗位 |
专业 技术 八级 岗位 |
专业 技术 九级 岗位 |
专业 技术 十级 岗位 |
专业 技术 十一级 岗位 |
专业 技术 十二级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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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岗位比例为2:4:4;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比例为3:4:3;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比例为5:5。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六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四至七级岗位职责: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公共危机管理、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某一方面专家。
(一)思想政治教育
1.主动思考研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和一般规律,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开展工作调查研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3.研究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性、前沿性问题。
(二)党团建设
深入研究高校党建团建的规律性、前沿性问题,成为党团建设专家,能够熟练利用理论指导初级、中级辅导员开展党建团建工作。
(三)学业指导
1.组织学生参与专业课教师的实验或研究项目,培养学生学术爱好和研究能力;
2.深入研究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性人格;
3.研究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研究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四)日常事务管理
积极创新学生事务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总结凝练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学生事务管理的规律。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总结凝练实践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丰富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网络传播的规律、研判网上学生思想动态。
(七)危机事件应对
1.对危机事件进行分类分级,并做出预判;
2.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危机事件,稳定工作局面;
3.总结经验,对工作进行改进,完善预警和应对机制;
4.总结凝练实践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危机事件应对的规律。
(八)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总结凝练实际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规律,能为学生开展基本的创业指导。
(九)理论与实践研究
1.参加国内外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
2.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形成具有影响力和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
第七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
1.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为学生在理想、信念等方面遇到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咨询。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
1.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开展主题党、团日等活动;
3.参与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建设,讲授党课、团课。
(三)学业指导
1.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激发学习兴趣,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2.研究分析学生学习状态和学习成绩变化,并针对性的开展分类指导;
3.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
4.指导学生考研、出国留学等学习事务。
(四)日常事务管理
1.违法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
2.能熟练把握学生情感、人际交往、财经、法律等方面事务科学咨询指导的政策、方法和技巧。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1.心理问题严重程度的识别与严重个案的转介;
2.心理测验的实施;
3.有效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4.初步开展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
5.相对系统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1.综合利用传统、网络媒体,统筹协调网上、网下工作;
2.引导学生在网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教育学生在网上自我约束、自我保护;
3.围绕学生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有效舆论引导;丰富网上宣传内容,把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导权。
(七)危机事件应对
1.对危机事件作初步处理,稳定并控制局面;
2.对事件相关信息做好全面汇总和准确分析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
3.对事件发展及其影响进行持续关注与跟踪;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八)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1.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自己的职业倾向;
2.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成才观,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九)理论和实践研究
1.参加省内学术或岗位交流活动;
2.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成果。
第八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
1.熟悉学生家庭情况、个人特长等基本信息,掌握学生思想特点、动态及思想政治状况;
2.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3.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
1.做好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
2.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3.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4.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三)学业指导
1.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专业教育;
2.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指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规范学生学习方式行为;
3.组织开展学风建设 ,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日常事务管理
1.开展新生入学教育;
2.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3.组织好学生军训工作;
4.有效开展助、贷、勤、减、补工作,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5.做好学生奖励评优和奖学金评审工作;
6.为学生的日常事务提供基本咨询,进行生活指导;
7.指导学生开展宿舍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1.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筛查;
2.对学生进行初步心理问题排查和疏导;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1.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有效传播先进文化、弘扬主旋律;
2.拓展工作途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平台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就业心理咨询等服务;
3.及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动态,敏锐把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
(七)危机事件应对
1.对危机事件做初步处理,努力稳定并控制局面;
2.了解事件相关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
3.组织基本安全教育并建立基层应急队伍。
(八)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1.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2.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九)理论和实践研究
1.参加校内相关领域学术或岗位交流活动;
2.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第四章 聘用条件
第九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用条件: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聘用条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条件: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符合《一竞技平台首次省事业单位教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中“基本条件”和“评审聘用条件”,业绩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第五章 聘期任务
第十四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四级聘期任务:完成表1中科研任务1项和表2中工作任务4项(含*1项)。
第十五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五级聘期任务:完成表1中科研任务1项和表2中工作任务3项(含*1项)。
第十六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六级聘期任务:完成表1中科研任务1项和表2中工作任务2项(含*1项)。
第十七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七级聘期任务:完成表1中科研任务1项和表2中工作任务*1项。
第十八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聘期任务:完成表3中科研任务1项和表4中工作任务4项或3项(含*1项)。
第十九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九级聘期任务:完成表3中科研任务1项和表4中工作任务3项或2项(含*1项)。
第二十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十级聘期任务:完成表3中科研任务1项和表4中工作任务2项或*1项。
第二十一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十一级聘期任务:完成表5中科研任务1项和表6中工作任务3项。
第二十二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十二级聘期任务:完成表5中科研任务1项和表6中工作任务2项。
表1: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四、五、六、七级岗位科研任务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四、五级岗位要求2篇,六、七级岗位要求1篇)。 |
2.主持或参与国家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1项,或省、部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重点项目1项(四级岗位要求主持;五、六、七级岗位要求排名前三)。 |
3.主持完成省、部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1项。 |
4.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
表2: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四、五、六、七级岗位工作任务
*1.获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1次。 |
*2.在活动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1次(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3.在评选表彰中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1次(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4.所带班级或学生团体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1次。 |
*5.指导学生参加评选表彰类、活动竞赛类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次(第一指导教师)(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6.指导学生完成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 |
7.主持省级以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精品项目1项。 |
*8.代表性工作成果被相关省部级政府部门或省部级以上官方媒体正面转引或专题报道1次。 |
9.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1项。 |
*10.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含肯定性批示)的研究咨询报告、工作报告(第1、2作者)。 |
(注:完成第1项可抵其他工作业绩条件2项;带有“*”项可叠加认定。)
表3: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科研任务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1篇。 |
2.参与国家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1项。 |
3.主持完成地厅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1项。 |
4.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四)。 |
表4: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工作任务
*1.获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次。 |
*2.在评选表彰、活动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个人奖励或荣誉称号1次(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3.所带班级或学生团体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1次(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4.指导完成学生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 |
5.主持校级以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精品项目1项。 |
6.指导学生参加评选表彰类、活动竞赛类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次(第一指导教师)(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7.主持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并通过阶段性考核。 |
*8.代表性工作成果被吉林省政府部门或官方媒体正面转引或专题报道1次。 |
9.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1项。 |
*10.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含肯定性批示)的研究咨询报告、工作报告(第1、2作者)。 |
(注:完成第1项可抵其他工作业绩条件2项,带有“*”项可叠加认定。)
表5: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科研任务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1篇。 |
2.主持校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1项。 |
表6: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工作任务
1.在活动竞赛中获得校级个人三等奖以上奖励1次。(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2.在评选表彰中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1次。(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3.所带班级或学生团体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1次。(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4.指导学生参加评选表彰类、活动竞赛类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次(第一指导教师)。(详见《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 |
5.参与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并通过阶段性考核。 |
6.代表性工作成果被学校或校级以上官方媒体正面转引或专题报道1次。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轮聘期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中各聘期任务的相关说明
(一)所有科研任务、工作任务(包括教学、科研、论文、获奖)须与《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规定的辅导员工作职责以及学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科研业绩不含国外核心期刊论文),其他专业成果无效。
(二)适用范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和学校实际岗位进行界定。
(三)暂未列支的与各业绩条件和聘期任务相当款项,由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界定。
(四)条款中“以上”字样,均包含本项。
(五)论文指正式刊物且已公开发表。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一竞技平台专职辅导员工作业绩成果目录